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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系列科普小知识
医疗美容系列科普小知识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如:注射水光针、玻尿酸、除皱针,光子嫩肤,埋线,线雕,瘦脸除皱,超声刀,热玛吉等等。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明确,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同时要在诊疗范围内明确医疗美容项目。仅仅取得营业执照但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诊疗范围内没有医美项目的,都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网站查看企业的公示信息,“照”“证”齐全才是正规医美机构。
进行医美项目之前,请确认问诊的“医生”是否有执业资格。只有拥有执业资格且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的医师,才可以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其他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可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查询医生执业注册信息,认准有资质的医生进行诊疗。
三、在进行医疗美容消费时,务必保存好相关收据、、病历和术前、术后照片,清楚记录下美容服务流程和手术期间使用的产品。
由于医疗美容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往往需要通过医美损害司法鉴定确定医疗美容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及原因力大小、是否构成因果关系等。作为鉴定意见的重要参考依据,美容就医者需要明确医务具体流程,并保存好治疗的病历、照片、产品等。
未达到预期美容效果是医疗美容涉诉的主要原因之一,个人对于美的定义和理解存在极大差异,美亦因时代变迁而有所不同,就医者与医美机构进行术前沟通时,如双方未能达成美学一致,并在病历中明确记载,即使从手术意义上是成功的,个人和医美机构对是否满足就医者需求亦可能会产生争议。
部分美容就医者对术后效果不满意时,会选择到其他医美机构进行修复完善,此时可能会产生复合诊疗问题,此举极易引发双方对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im电竞官网首页、损害后果是否与诊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及损害参与度等争议,不利于查明案件事实。
一、不得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美广告。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严格按核准内容发布。
五、不得在营销宣传活动中虚构、隐瞒或者夸大事实,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虚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资质进行虚假宣传。
六、不得发布含有违背公序良俗、对医疗美容服务及其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表述的医疗美容违法广告。
八、不得进行仿冒较高知名度医院、医师、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服务平台的名称、字号、简称等“傍名院”“傍名医”“傍名牌”的行为。
十一、不得利用“不公平格式合同”和“霸王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赔偿责任、违约责任等情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