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科普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些消费常识你家孩子知道吗?

2024-04-16 07: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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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科普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些消费常识你家孩子知道吗?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借着这个特殊的日子,家长们可以教导孩子一些有关消费的常识,让孩子学法、懂法,学会合理的保护自身的权利。

  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

  不仅是购物的凭证,更是消费者维权的基本证据。因此,消费者在购物时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并予以妥善保管。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公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如彩电、冰箱、自行车、空调、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1年,主要部件为1至3年。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身体受到损害要求民事赔偿和寄存财物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1.投诉人的姓名、住址、邮政编码、电线.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线.所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等;

  《消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因此,非此对象的消费投诉不属消费者协会的受理范围。误区二

  《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也就是说,假一赔一,而不是假一赔十。误区四

  《消法》第43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但如提出一些“过”的要求,消费者则应“三思”。误区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的规定,有9种情况投诉不予受理:1、经营者之间购销纠纷;

  事实上,“中午12时结账”并非不可打破。早在两年前,成都、宜宾等地的部分宾馆率先推出“对时房”,如果客人下午两点入住,到第二天下午两点才算一天,改变了该宾馆以往的惯例;去年im电竞官网首页,北京部分酒店、宾馆已经开始实施“14点结账”制度。

  《产品质量法》规定一般不低于10年。现在不少产品刚过“三包”期就大量出问题,那就是产品本身固有的缺陷造成的,理所应当由商家承担责任。

  特价机票不退票的潜规则侵犯了消费者享有的“公平交易权”。如果消费者将航空公司告上法院,胜诉的可能性极大。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未尽妥善保管货物的义务,对货物的丢失明显存在过错,理应根据实际损失对丢失快递物品予以赔偿。

  一般来说,经营者要在30内天修复,如果30天内不能修复的,经营者应该尽量给消费者提供一个备机。

  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因此,经营者强行收取“老年费”“夫妻费”“儿童费”的行为严重侵害旅游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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