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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电竞平台2025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40人)
im电竞平台2025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40人)为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加强公安工作,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澜沧县公安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警务辅助人员是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身份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分为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和勤务警务辅助人员。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340人,其中文职警务辅助人员5人,勤务警务辅助人员335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澜沧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
澜沧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2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层级化管理分为七至一级警务辅助人员,薪资5650元/月-6200元/月(含“五险”)。
4.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6.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报考勤务警务辅助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1月3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1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
8.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且公安机关政审合格。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本人前往澜沧县公安局四楼政工室或设置岗位的部门、派出所进行现场报名im电竞平台。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至2月27日(上午8:3011:30,14:3017:30)。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澜沧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详情请关注“澜沧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1.现场报名流程为:本人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报名点报名现场填写《澜沧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将报名表等相关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
2.提供材料如下:(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书、退伍证(有此证的一并提交)、个人征信报告以及特殊岗位所需的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1份;(2)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证件材料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考生资格由澜沧县公安局政工部门和设置岗位部门负责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资格。
每人限报1个岗位,每个招聘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2,若达不到1:2比例的,经县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放宽招聘比例,按照1:1比例进行笔试、面试和体能检测。为避免浪费岗位,县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对报名考生进行岗位调剂。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由澜沧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澜沧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所有岗位必须进行面试,方式为无领导小组面试。面试由县公安局抽调有面试资格的考官进行,每个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2比例的,经县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照1:1比例进行等额面试。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的岗位,其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上述成绩中,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协助公安机关工作经历长者、院校毕业生优先胜出。
面试结束,参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评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等规定执行。即:
其中纵跳摸高可测试三次,取最好成绩;10米×4往返跑、男子组1000米跑和女子组800米跑只能测试一次,一次不达标的,不能复测。
若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调整招聘时间和程序,由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体能测评结束后,按综合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的人选。政审由考生到户籍地派出所进行,政审工作按《公安机关人民考核政审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考生政审不合格的,从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人。考生体检医院为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必须在县公安局工作人员陪同下进行,考生不得自行前往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根据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请关注“澜沧警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一)参与笔试、面试后但未参加体能测评;参与体能测评但未参与后续政审和体检环节;未按规定到招聘岗位报到等行为的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参照相关规定处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澜沧县公安局工作岗位。
2.因联系不到考生或考生个人原因不参加且不作出书面说明的,视为浪费考试资源行为,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做情况记录。
(一)参加澜沧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一)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澜沧警方”微信公众号了解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澜沧县公安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