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美女按摩颈部咔嚓一声晕死过去按摩院:与我无关

2024-09-21 00: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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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杭州美女按摩颈部咔嚓一声晕死过去按摩院:与我无关美女教练去按摩院放松,不料技师的一个动作,差点酿成大祸。浙江杭州,美女台球教练赵女士与同事按摩,过程中技师掰了一下颈部,随着“咔”的一声,赵女士直接昏死了过去,事后找按摩院赔偿,不料负责人却说,“这是技师个人行为,你们找他”。赵女士是一名台球教练,因为长相甜美,每天来顾客络绎不绝,工作非常忙碌,因为一直弯腰打台球,这也导致她的肩膀,和腰部的肌肉,一直处于僵硬状态,每天下班后浑身难受,因此按摩放松是她的刚需。事发当天,赵女士拉着另一名同事,来到了一家按摩院。进入房间后,赵女士按照技师要求,躺在了床上,随后技师开始揉捏肩部。因为经常做按摩的缘故,赵女士全身都很放松,躺在床上眯着眼睛休息,此时技师的一只手放在赵女士的头上,另一只手把着下巴,开始慢慢晃动,随后突然一个巧劲,只听“咔”的一声之后,赵女士的头就自己耷拉下来了。经常按摩的人都知道,这是一种骨位矫正,因为打台球经常需要弯腰仰头,所以长此以往脊椎骨会有所偏离,因此用这种方法,可以起到短暂的缓解作用。但这个动作也是有一定的风险,对于技师的力道、骨位的掌控都有一定的要求,显然这名技师的手法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原来,经过技师这么一掰,赵女士瞬间两眼一黑晕了过去,但也就过了10来秒自己醒了过来,之后她就感觉脖子很不舒服。

  而然技师自己却不知道im电竞官网,正当她还想再来一遍时,赵女士赶紧叫停,并告知技师刚才掰完后,脖子非常难受,整个人还晕乎乎的。旁边的同事也看出了赵女士的不适,于是赶紧将她送去了医院,经过医生诊断后认为,因为技师颈部突然受力,导致脑部出现了短暂的供血不足。就像蹲下后突然起身一样,因脑供血不足,致使赵女士出现了短暂的晕厥。这是因为她工作性质的原因,颈部肌肉非常僵硬,加上不科学的推拿,致使她的神经系统受到影响,建议赵女士休养一段时间。之后近两周的时间,赵女士一直在家休养,期间光是医药费就有4000元,还没有算误工费和损失。于是赵女士就到按摩院索要赔偿,然而负责人却说,当天的技师已经辞职人不在了,而且他们签订合同时规定,因技师的原因造成顾客损害的,由技师个人负责,因此负责人拒绝。双方经过多次沟通,均无法达成有效协议,无奈赵女士找到记者,将此事曝光,希望能得到媒体的支持。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技师与按摩院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应该由谁来承担赵女士的损失呢?(文中皆为化名)

  1、技师与按摩院签订的,”如果因技师个人原因造成顾客损失的,由技师自行承担”的条款有效。《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具体有: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等。本案中,技师与按摩院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双方签订和合同,只要不违反上述内容的,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同时,因技师个人原因导致他人损害的,由技师个人承担的条款,并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

  2、劳动合同虽然合法有效,但只约束当事人,对于顾客并不产生影响,顾客要求按摩院负责的,按摩院应当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本案中,技师因技术不到位,在掰动赵女士脖子时,让她陷入了昏迷,虽然主观上并不是故意伤害,但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如果顾客要求赔偿,按摩院必须承担侵权责任,之后可以向技师进行追偿。

  3、按摩院赔偿的范围都有哪些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根据上述规定,按摩院不仅要赔偿医药费、护理费等为治疗支出的合理费用,还要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但这些赔偿都是直接利益赔偿,不包含可得利益。比如,赵女士提出因为自己没有工作,导致错失了百万合同,要求按摩院赔偿的,就不会得到法院支持。对此您怎么看?留言参与讨论。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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